因為治喪的緣故,到禮儀社處理事情。現在禮儀社都很先進,會有一個園區花費許多小單位作為靈堂,一戶人家辦喪事就租用一個單位約十坪見方的空間,如果多花點錢還可以租用VIP房,一個獨棟的房子給您使用,人可以全部都在冷氣房內,辦理後事都可以在冷氣房內免受酷夏之苦。

這個園區全部約為四十個單位,走了一趟僅有一位信主弟兄的靈堂,這群離開世界的靈魂,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僅佔四十分之一。想起耶穌說這門是窄門,能進去的人少,心裡莫名有一種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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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他,他必指引你的路。【箴言Prov 3:5–6】
Trust in the LOR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lean not on your own understanding; in all your ways acknowledge him, and he will make your paths stra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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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過了35歲以後,身邊的人陸續發生重大疾病或過世。
35歲以前不會想到這些事,也不會想到要認真運動。
總覺得身體還行,很多事情都可以雙手作。

有天腰閃到,過了一個月還沒有好,電療、酸痛貼布、雲南白藥都用上,還是沒有完全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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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有了小孩與家庭之後,時間使用上非常拮据,常常心理打趣說,白天下班後,還要上小夜班。

早上7點起床之後,梳洗吃早餐之後,8點出門,9點上班,一直忙到晚上,如果運氣好不加班,下班後買晚餐回家

到家裡吃完飯之後,開始上小夜班帶小孩。

直到幫小孩洗完澡,弄去睡覺之後,晚上10點多如果有公事未用完,打開電腦繼續工作。

盡量控制深夜1點以前上床睡覺,畢竟年紀大了,無法像年輕人熬夜不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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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見多元成家法案陸續在新聞版面曝光,才逐漸了解原來法案已經經過立法院一讀。心理有點憂愁,如果有一天我的女兒跑來跟我說,爸爸我可不可以跟某某女生成為伴侶?我該怎麼回答呢?不行是我心裡的答案。「為什麼不行,老師以前健康在健康教育有教同性結婚或異性結婚都是現行法律允許的阿,而且某某同學她家裡是女性雙親阿,為什麼不行呢?」或許是我想太多了吧,但看見她才一歲多,脾氣就很硬。如果有些事情不順她的意,就哭個兩個小時給你看。雖然很有自己的意見是件好事,但也同時代表她如果走錯路,我們也不易改變她的心意。她如果未來要面對這複雜的環境,心理靜下來想一想,我做好心理準備回答這個問題了嗎?那女兒呢?她也做好心理準備了嗎?做出她的選擇了嗎?

或許不用太早擔心這個問題,但如有一天它發生了呢?如果多元成家方案修法通過,它在法律上就是合法的條文,學校老師就算不認同它是普世的價值,但是他也必須教導不管男女或同性都可以以契約的方式結合在一起,類似婚姻的形式。同性伴侶家庭也具有撫養子女的權力。那女兒是否就要接受這樣的價值觀呢?那我們家庭也可以接受這樣的價值觀嗎?如果人好不容易走入一段婚姻,但婚姻被契約的形式取代,如果一方訴請解除關係,就可以解除伴侶的關係,就像男女朋友一樣。愛就在一起,不順心就分開,學習彼此透過學習忍耐了解何謂家庭價值的空間好像就變少了。那我的女兒未來跟我說,爸我想離婚,因為我跟他(她)在一起不開心,我身旁的朋友也都這樣做,只要我有意願就可以離婚,你覺得呢?我一向尊重任何人的決定,因為人必須為自己的選擇負責,但是有時一點牽制可以製造一點空間學習關係的處理。

孩子成長一路上難免會有波折,但如果選擇不適合的價值觀那又該怎麼辦?尤其是她的同儕朋友會帶來如何的影響呢?想一想,哪些才是弱勢族群呢?我們每天辛苦上班,下班照顧小孩,一天24小時貢獻給家庭的家長們,乖乖繳稅給國家的上班族,面對不景氣的大環境,也只是圖一個安穩,面對社會環境的變化,深夜躺在床上人已經很累了,並沒有太多心力再去關心國家大事,我們的選擇都是逆來順受環境的變動。想一想,難道我們這些家長們也不算是弱勢族群嗎?面對政策我們能做的決定或許就是選舉的那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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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剛開始的時候(1~2年)

事務所的薪水實在不算高,我們公司對於大學剛畢業的新進人員起薪 32000左右,研究所或出國回來者 36000~38000左右(在行內我們叫Level1 or Lever 2 or小朋友)。如果是家沒有著台北的人,在台北租房子,算個一萬塊好了,剩下2萬2。如果需要拿個一萬塊回饋家裡或繳學貸,剩下1萬2。可是要節約過一個月呢。

在事務所大部分不補助上班交通費用,除非你從公司到客戶辦公處,才會有機會申報交通費用。如果再市區內搭交通工具可抵達那就不屬於支付範圍。如果今天能夠到工廠,大部分可以省下中餐,但是會大幅增加通勤時間(大部分通車時間約一個小時),我們幹審計的,必定要去客戶地點蒐集資料,進行訪談,才能完成查核記錄(我們叫工作底稿),整個作業我們叫「外勤」。如果資料拿齊了,便會回到公司繼續作業,將底稿寫完。通常外勤時間約莫1~3個禮拜,看公司規模與受查子公司與查核範圍決定出外勤的時間。通常一年會數次出同一家客戶外勤,可是家常便飯。 所以通常會有一些通車費用,為了Cost down通常我們會約時間一起做車,或搭乘較花時間的交通工具。所以在事務所工作常常一天要花2小時左右通車是很正常的。

由於起薪並沒有外界想像的高,但是我們的工作時數與壓力相當的大,平均每人工作時數超過10小時。如果在忙季在公司做到PM 10:30以後大有人在。有些工作可以拿回家做,也會因為出報告時間點的壓力,每天過00:00繼續作業也是大有人在。要不然每天都被追進度阿,沒做完怎麼安心睡覺阿。

由於台灣一年有兩報,且公費不高,為了事務所的業績壓力,會計師常做的兩個解決方案。一、增加收入(多做幾個客戶)。二、降低成本(搾審計員、搾顧問、提高作業效率,減少給予加班工時)。當然不是所有的加班都可以報阿。有聽過責任制吧。雖然事務所常常會有加班,也說會給加班費,但是「責任制」是一直存在於事務所低。所以雖然薪水3萬多,但除以總工時(包含地下工時,就是上面較你不要報加班的工時),單位時間獲利其實不見得比站麥當勞划算歐。因故每到兩年就是一個關鍵期,大部分待不住的人,就會兩年左右離開事務所,轉向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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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知道他(她)是誰?
        由於喜愛看CSI影集,所以對劇中某些角色非常有興趣,透過Internet找尋到他們的資料,有些配角角色相關資訊非常難找,透過Google無法一次就找到。例如:Seanson 2 E21 Justice is Served 出現的女營養師兇手 「Alicia Coppola 」她在台灣並不是非常出名的人,透過WIKI找尋「CSI」關鍵字,也僅能找到主要演員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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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被任命帶領小組之後、職場生涯正式進入人與事的戰場。以往的眼光只落在如何把工作完成,現在必須改為如何把專案平順地在時限內完成,並開始花更多的時間在講電話,花更多的時間去思考每一項決定,因為有些問題屬於重要而不緊急的。如果平常不去思考,到了臨場長官或客戶詢問我的意見或決定的時候,嘴中所說出的話就同時代表未來必需承受的後果。

 

「做決策要明快」是一位前輩向我指導的一句話,但是它必需建立在一個前提上「平時事先就為這些決策提出思考的空間」,屆時再來想都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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